芜湖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 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29 08:57 点击数: 字体:【  

根据《2016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为做好我市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

2、专业测试时间:2016年 8月6日8:00,开考时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3、专业测试地点:芜湖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市商会大厦,花津路58号)四楼会议室

4、考官构成: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专业测试考官组设主考、副主考各1名,同时设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各1名和考生引导员等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

5、成绩公布:考试最终成绩将及时在本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某一专业测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成绩合成

笔试合成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

笔试合成成绩:考试模式为“1”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考试模式为“1+X”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50%+《专业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5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聘用审批

体检及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网站和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若2016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指导下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芜湖市残疾人联合会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3-3856312;

监督电话:0553-3837315。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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