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芜人社秘〔2017〕59号)精神,为全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储备人才。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8月31日举办芜湖市第八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项目
(一)信息通信技术类(4 项)
网络编辑(网页制作),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师(网络销售,含直播),打字员(文本处理)。
(二)美术专业类(1 项)
广告设计师(海报设计)
(三)手工业类(5 项)
民间工艺品制作工(刺绣),插花花艺师(插花),裁缝(男女装制作),棒针编织,剪纸。
(四)工业类(1 项)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移动互联网小程序开发)。
(五)服务类(4 项)
美发师(美发),美甲师(美甲),中式面点师(中式面点),保健按摩师(盲人保健按摩)
二、竞赛名额及条件
(一)参赛名额
以县市区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赛,每团单个竞赛项目参赛选手不超过2人,每名参赛选手限报1项,单个竞赛项目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竞赛项目。
(二)参赛条件
1. 具有芜湖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年龄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男年满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超过55周岁)。注: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8月31日。
2. 参赛选手经过选拔,能够代表本地区此项目的技能水平。选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参赛需要。
3. 历届获得国家、省级“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残疾人不再参加本次竞赛。
三、表彰奖励
(一)奖励范围
1、取得各竞赛项目获奖名次的优秀选手。
2、获得团体总分前两名的代表团。
(二)获奖名次和团体积分办法
1、获奖名次。
选手数量6人(含)以上的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选手数量3-5人的项目设一、二等奖各1名。
2、团体积分办法。
各代表团团体总分为本团所有获奖选手(团体)得分总和。其中各项目第1名10分,第2名8分,第3名6分。
(三)表彰奖励内容
对获得各项目竞赛名次的参赛选手和取得团体总分前2名的代表团,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优秀组织奖牌。对获奖选手,由组委会按规定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现金奖励。其他参赛团队设置道德风尚奖。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5日
(二)竞赛报名:
序号 |
单位 |
电话 |
1 |
无为市 |
2521720 |
2 |
南陵县 |
2362078 |
3 |
镜湖区 |
3864071 |
4 |
弋江区 |
3800105 |
5 |
鸠江区 |
5864863 |
6 |
湾沚区 |
8791386 |
7 |
繁昌区 |
7874835 |
8 |
经开区 |
5843045 |
9 |
三山区 |
3911707 |